最近消息:
关于做好2009级学生顶岗实习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做好本届毕业生顶岗实习工作,进一步规范实习管理,提高实习质量,保障教学秩序,确保实习工作落到实处,按照本学期教学计划及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现将2009级学生毕业实习工作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实习时间
根据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学生原则上在第五学期进行实习,按照本学期的教学安排,学生须在11月份结束校内课程才能进行顶岗实习。具体要求如下:
(一)由学院统一组织的顶岗实习可结合实习基地的实际情况进行实习,时间可零活安排;没有完成的教学计划需根据课程特点并结合合作企业的实际情况安排在实习基地组织辅导、补课。
(二)自主实习的学生必须在课程结束后经审批才能进行实习,否则按实习不合格进行处理。
二、实习形式
学生实习原则上必须参加学院统一组织的顶岗实习,自主实习的学生各二级学院应严格控制,比例不得超过20%。
(一)顶岗实习:参加顶岗实习的学生,须填写《山东外国语职业学院顶岗实习申批表》,并附有学生实习名单,由二级学院责任人同意,教务处处长签字,教学院长批准后上交教务处备案,方可进行实习,不按程序办理的一律按实习不合格进行处理。
(二)自主实习:确有特殊情况需自主实习的学生,必须交齐学费,确保未学习完的课程自己利用业余时间补习完。填写《山东外国语职业学院自主实习申请表》,出具用工单位协议或劳动合同,由本人及家长签字,二级学院同意,教学院长批准后一同上交教务处备案方可进行自主实习。参加自主实习的学生,实习结束后,根据要求按照各专业顶岗实习的教学计划上交毕业设计,考核成绩合格,进行网上签就协议,毕业实习合格准予毕业。不按程序办理的一律按实习不合格进行处理。
(三)实习工作的日常管理按照《山东外国语职业学院实习管理办法》执行,实习使用经费按《山东外国语职业学院顶岗实习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执行(注:学生在顶岗实习过程中确实发生交通费用的,可报销交通费最多不得超过80元,费用在各二级学院实习专项经费中支出;二级学院使用的顶岗实习专项经费中原则上餐费不超过总经费的20%,交通费不超过总经费的30%,礼品费不超过总经费的20%,其它不超过总经费的30%)。
实习过程中,教务处进行不定期抽查。实习结束后,学院将根据实习计划、工作安排情况、实习日常管理等对各二级学院进行考核,同时作为毕业生顶岗实习审核的依据。
三、实习准备
为扎实有效的做好实习工作,各二级学院须提前做好实习的准备工作,具体工作如下;
(一)制定详细的学生实习计划;
(二)召开毕业实习动员会,布置实习要求,下发实习材料;
(三)确定实习指导教师。
各二级学院需领取实习材料请提前将数量报送教务处,由教务处统一印刷下发,并于10月1日前二级学院将实习计划打印纸质版,由二级学院负责人签字,上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教务处将于12月份开始进行检查,检查结果作本次实习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望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加强管理,做好2009级顶岗实习工作。
附件:下载附件
一、山东外国语职业学院顶岗实习申批表
二、山东外国语职业学院学生自主实习审批表
三、山东外国语职业学院××专业实习计划
四、山东外国语职业学院实习工作记录
五、山东外国语职业学院学生实习成绩评定表
六、山东外国语职业学院实习报告格式
七、学生实习周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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